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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传统文化涵养核心价值观教育

2015-09-15 15:58:08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覃贻花

以“义利之辩”所彰显的“以义导利”价值取向,来培育大学生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义利之辩”是指对于道德义务和利益关系的讨论、探究和反思。人的生活可以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实际上就是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道德原则和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当然,利也会涉及公利和私利的关系问题。中华传统文化对待义与利关系问题的主流价值取向是重义轻利。儒家向来强调精神生活优于物质生活、道德原则高于物质利益,但对于义利关系的认识也有一个从“重义轻利、以义制利”到“义利并举、以义导利”的过程。例如,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义”看成了君子固有的修养。但他看重义的道德价值的同时,也肯定利有其合理性,只是强调要“义以为上”和“见利思义”,凡是符合道义的正当的利益才可以考虑, 而不符合道义的利益或不正当的利益,一定要自觉舍弃。作为一个君子,在处理义利关系上, 应当把履行道德义务放在第一位, 把个人利益放在其后。

“以义导利”价值取向有利于培育大学生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义”与“利”的冲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更为激烈和明显。当今一些大学生过分追求现实功利,过分扩张物质欲求。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对大学生进行核心价值观教育, 就要继承这种“以义导利”的义利观。引导大学生在面对各种各样的物质利益时,首先要以义去规约之、筛选之,当义利发生矛盾和冲突,两者只能选择其一时,就应当“义以为上”或“以义为重”。大学生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应当保留着对于崇高意义的追求和向往,而力求避免太过于世俗化和功利化。当然,马克思主义的义利观,强调“义利统一”原则,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同时,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这是对传统的义利关系的辩证升华。

以“天人之辩”所倡导的“天人合一”思想,来培育大学生的人文价值理性和生态文明意识

“天人之辩”是指对于天(天道、天理、自然)和人(人道、人事、人为)之关系的讨论、探究和反思。总体而言,从先秦儒学到程朱理学,在天人关系上一直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基本上是“天人合一”思想。在儒学文化中,天与人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和谐一致的关系。例如,孔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但同时他也强调“畏天命”的必要性。孟子则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思想。他说: “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意思就是,充分觉悟、发掘、扩展人的本心,就能认识自己的本性,认识了自己的本性,就能够把握天的本质。可见,儒学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具有注重人文价值理性之特点的。

儒学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中高扬的人文价值理性,对遏制当代社会存在的科技理性、工具理性将会发挥积极作用。针对一些大学生存在着生活迷茫、精神空虚等问题,要引导他们秉承“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在火热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为民族复兴、国家进步作出贡献。此外,要继承和弘扬“天人合一”思想中认为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讲究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顺应天时,对自然抱有一种敬畏的态度,顺应自然才能更好地使社会存在和发展。

(作者为杭州师范大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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