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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四川·法治良序】法治“枢纽”的运转之力

2017-11-29 10:45:25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张琳


格局之要

●成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省委办公厅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统领、日常推进、参谋助手、督导落实、调查研究等职能

●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上建立工作推进机构

●建立“4+5”推进机制,统筹抓好本序列省级部门、指导市(州)对口部门法治建设

●四川逐步构建了党委统筹揽总、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紧密结合、纵横联动的格局

重点之为

●从2014年开始,每年进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考核,不定期组织法治暗访,通过考核“指挥棒”推动依法治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2015年,鲜明提出“开展新的探索、努力走在前列”,统筹各地各部门实施95个法治创新项目,一批鲜活法治经验在基层涌现

●2016年,将仅靠一个职能部门难以解决的生效判决执行、行政应诉、两法衔接、刑事庭审实质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五大难题提到省委层面统筹破解

●截至2017年,统筹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寺庙、学校等九大板块法治示范创建,共有1.4万多个单位参与

需补短板

破除“供氧不足”引发“小拖大”问题,确保“枢纽”健康运行

“作为依法治乡工作的主抓人,你具体抓了哪些事情?”

面对省依法治省办的暗访,川东北某县的一位乡镇副书记似乎不太熟悉相关工作,把问题抛给了综治办同志。

这是今年6月,记者随依法治省暗访组在基层看到的一幕。

省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总体形成的进程中,各级依法治理机构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通过多次法治暗访发现,在队伍建设上仍存在短板和问题——个别成员单位和依法治理机构履职不到位,存在上下“两张皮”“灯下黑”等情况;个别基层依法治理机构设置不规范,导致站位不够高、党委对依法治理工作统筹不足;一些乡镇依法治理机构工作人员存在兼职兼岗现象,无法保证充足的精力从事依法治理工作。而这种因“供氧不足”导致的“小拖大”“吊脚楼”等问题,制约了法治建设“枢纽”健康运行。

对症下药,今年刚开年,省依法治省办出台的第一个红头文件就是《关于加强换届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依法治理工作由党委“一把手”统领,专职副书记主抓,尤其分管领导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频繁变动。

今年9月,省委编办和省依法治省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乡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的通知》,要求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抓。市(州)从事依法治理的工作力量不少于5名(编制数不少于3名);县(市、区)不少于3名(编制数不少于2名)。

遂宁市行动迅速,在收到通知6天后,发文明确各区从事依法治理工作的力量不少于5名,各县不少于7名,配备标准均高于省要求。对落实不力的两个县(区),遂宁进行了点名通报、扣减当年考核分。

为练好依法治理机构队伍的“内功”,加强培训被提上日程。

11月中旬,资阳市举办年度依法治市业务骨干培训班,接受培训的人数比往年翻了好几倍。今年,该市首次把由退休干部、骨干农民组成的“法律明白人”代表纳入培训对象,希望这些“土专家”能成为依法治理机构在村社的助手。

在刚刚结束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专题培训暨依法治省年度考核培训会”上,省依法治省办负责人就提升“内功”表示,要聚焦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意识法治习惯“三条主线”,重点梳理需要继续推进、深化提升、上升为制度规范、开拓创新的工作任务,在创新中攻坚克难,努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提出的“七个巩固提升”在基层工作中细化落实、落地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