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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水平

2015-11-02 14:27:11
来源:求是
编辑:覃贻花

    二、进一步找准工作着力点,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公共安全风险

    在各类风险易发多发情况下,尤其要强化风险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做好工作。

    1.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类风险,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也伴随新矛盾新问题。要密切跟踪、深入研究新常态下新矛盾新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防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破坏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要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各地区各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依法处置非法集资问题。改进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识别和防范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

    经济领域的问题会向社会领域传导,经济下行带来矛盾纠纷增多。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要坚持维权和维稳统一,把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结合起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吸收专家参与技术性领域纠纷解决工作,提高纠纷化解的权威性、公信力。借鉴有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在线调解、仲裁等做法,善于运用新技术提高纠纷化解水平。

    2.有效应对新业态中各类风险,促进规范健康发展。新业态快速发展,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也成为公共安全新的风险点。对新业态发展中的问题,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视而不见,重在找准鼓励创新和防控风险的平衡点,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当前,蓬勃兴起的电子商务是一个重大创新,不仅改变了生产、消费模式,降低了成本,而且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但是,发展中也存在增长方式粗放、行业秩序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网络传销等问题比较突出。要建立部门、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职能衔接机制,加强对非法交易的监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电商企业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运用新技术促进自身规范发展的能力。

    寄递、物流业快速发展,在方便人们工作生活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督促、指导其落实实名寄递、收寄验视等制度,解决好货物受理验视不合格、安检走过场等问题。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利用寄递、物流业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3.有效应对社会流动性加剧带来的风险,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当前,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在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空前提高的同时,也使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防范打击难度加大。要在用好传统手段的同时,发挥现代科技优势,提高开放、动态化条件下防控风险能力。面对违法犯罪日趋动态化、智能化,仅靠传统手段是不够的。信息化条件下,物质痕迹越来越多地以信息痕迹方式呈现出来。与物质痕迹相比,信息痕迹更难以灭失,也更容易查找轨迹。只要利用好这些信息痕迹,就可以实时掌握犯罪轨迹、预判犯罪热点,为防范打击犯罪插上腾飞的翅膀。随着高铁、地铁、公交、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快速发展,各类安全隐患风险也会相应增加。要在推动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检制度基础上,通过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研发使用新型安防技术产品等办法,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防控水平的新路子。

    4.有效应对网络社会带来的风险,全力维护网络社会安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网上网下问题交织叠加的特点突出,各类风险容易聚积扩散。能否应对好网络社会带来的风险,考验互联网管理能力,更考验社会治理能力。要坚持网上治理和网下管理相统一、专门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统筹,构建维护网络社会安全新格局。要坚持推进网上实名登记和网下基础管理互补,健全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打防管控机制。对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要借鉴一些地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诈骗信息进行监测、拦截和用户提醒等做法,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方法,破解防范难、破案难等问题。建立多方参与、风险共治格局,是维护网络社会安全的根本保障。网络管理部门要推动完善网络安全基础性法律制度建设,善于调动网站、互联网企业和广大网民积极性,努力形成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网站和互联网企业要坚持新应用、新业务和安全管理同步发展,依法诚信文明安全办网,自觉做依法办网的模范、行业自律的标兵、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5.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防止引发社会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应对不当,就可能转化为公共安全危机事件。能否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要强化大局意识,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协同作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应急处置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依法做好善后处置等工作。

    三、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骨干工程、建设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

    1.更加注重统筹设计,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合力。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只有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综治组织要当好党委和政府参谋助手,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当前,要结合制定“十三五”规划,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在更高起点上统筹设计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围绕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入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要围绕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标准体系、统一接口和共享模式,推动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各类数据集成应用,发挥最大效益。要把政府引导和市场力量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对不支持互联共享的新建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应不予立项,防止大数据变成小数据。

    2.更加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活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涉及打防管控等环节,如果没有有效的体制机制作支撑,就难以有机衔接、有效运行。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确保社会治安防控形成体系、充满活力。越往基层,越不能分工过细。市、县公安机关担负着大量实战任务,要积极开展大部门、大警种制试点,纵向压缩层级、横向合成作战,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有的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工作量变化,科学配置、动态调整警力编制,做到有增有减,把警力编制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统筹好部门资源,利用好社会资源,形成强大合力。

    3.更加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效。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环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法。要深入调查研究,对治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段时间以来,身份不实、信用记录缺失等问题制约着整个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推动建立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信任根制度,以保障实名制的落实。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强化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坚持推行实名制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并重,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用户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既是容易引起公共安全问题的人,又是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人。要创新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帮助解决就医、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努力使他们各得其所。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发生相应变化。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把已经城镇化的农村地区、偏远农村地区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调整警力布局,健全群防群治队伍,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

    4.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后劲。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基层基础建设既是根本性任务,也是紧迫性工作。要善于运用新思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使基层更有活力、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基层队伍更有战斗力。随着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领导机关拥有的信息资源更加集中,服务基层一线更有优势。领导机关要健全服务基层的情报综合研判和信息推送机制,及时把高质量的预警情报和急需信息实时推送到基层一线。同时,服务和管理是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理念,通过全面、周到的公共服务,有效覆盖专业工作难以触及的领域,有效采集日常管理难以采集的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本文节选自孟建柱同志2015年9月23日在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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