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有了‘法’,脱贫有办法。”峨边新场乡桃花村贫困户许永福对6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赞不绝口:“这是脱贫致富‘法宝’,让我们致富奔康的信心更足。”
为善治,立良法,这只是全省人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行权于法、履职为民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吹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号角。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征程。蜀中大地推进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2013年底,省委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明确了依法治省方向和路径;2014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紧扣纲要作出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推动省委决策部署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
与改革同行,与民声共振——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启动立法引擎 引领推动地方改革发展
历时两年多立法准备,4月1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解决了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等问题,为全省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指明了方向,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正式驶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启动立法引擎,为“法治四川”注入强劲动力——我省拥有地方立法权的省、成都市和“三州四县”(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北川县、木里县、马边县、峨边县)党委认真审查、及时批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确保人大立法工作顺利开展。新《立法法》颁布实施后,巴中、绵阳等市委支持市人大申报地方立法权,并先行先试开展立法预研;达州、广安等市委支持市人大建立法制委员会。
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致力于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领域开展立法工作。《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全国第一部有关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的地方性法规,为解决行政审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奠定了基础;
《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新的《立法法》、《预算法》实施后,全国范围内出台的第一部涉及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对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等具有重要作用;《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背后,是30多次社会各界人士的座谈,是面向全社会收集的600余条意见建议形成的“最大公约数”……
探索科学立法新举措,省人大常委会还建立“一点一库一基地”——5个市州法制工作联系点,60余名专家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6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团组织共同参与的立法评估协作基地,成为省人大立法工作坚实的“后援军”。
坚持问题导向,顺应民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已成为我省人大立法工作“新常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修订自治条例,保证县内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受到各族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