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匡正风气,加强选人用人监督
这是组织部门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应当担负的重要责任。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持续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一要准确把握监督重点。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精神,坚定不移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要重点监督检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保证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权;重点监督检查“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情况,保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重点监督检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保证选人用人公平公正;重点监督检查“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情况,严肃查处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要加强全程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全链条,严格“凡提四必”、任前事项报告、考察公示、任前公示等制度,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强和改进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立项督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实效。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严格选人用人工作责任,对风气不正、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按照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按照省委要求,继续抓好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三项整治”“三项教育”回头看,切实推动工作见实见效。持续巩固拓展“三龄两历”造假、“三超两乱”“裸官”、违规兼职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常态化治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着眼协同用力,加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组织部门提出的重要要求。要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日常监督、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履行好职责,督促推动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要压实整改责任。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压力传递到位、把责任压实到位。对需要组织部门整改的任务,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起整改责任,把任务直接抓在手上,分系统、分领域、分层级进行整改,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对整改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逐级深查、严肃追责。
二要注重整改实效。巡视巡察工作结束后,要将整改情况纳入日常检查、谈心谈话等重要内容,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全程督查,督促其坚持一事一策、专人专办、立行立改,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销号整改到位。扎实抓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督促被检查单位严把用人标准,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坚决纠正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程序变通空转等问题。
三要强化结果运用。把巡视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根据发现的问题、了解的情况,看哪些干部能用、哪些不能用,哪些班子要调整、哪些要充实,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针对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管理、人才工作等方面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以整改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解决,推动组织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促规范、见成效。
突出务实管用,加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
这是做好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的治本之策。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充分发挥制度建设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积极作用。
一要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紧扣现实需要,深入基层一线、干部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实情、理清思路,找准关键点和突破口,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打牢基础。
二要构建完备体系。重点围绕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好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对不合时宜的及时废止,对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及时修订完善,对工作需要且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干部监督制度体系。
三要抓好刚性执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系列制度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增强制度执行力,严格对表对标、抓好落实,决不能在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宽松软现象,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