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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川水气土污染共治

2015-12-29 11:14:28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沈晨


试点污染土壤修复

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

根据《四川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我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超标率和点位超标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了63个蔬菜基地、126个连片整治村庄及成都城市绿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年度监测;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示范项目研究,为土壤污染防治奠定了技术基础。2012年11月,全省首个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在古蔺县石屏镇启动,在扎山村因地制宜采用物理、化学、生物、植物修复等多种工艺,对58亩因“土法炼磺”造成工矿污染的土地进行治理和修复,修复后的土地2014年8月收获第一季农作物且采样送检合格,粮食安全得到保障,生态富民得以体现。

去年12月9日,省环保厅公布《四川省土壤环境监测制度试点方案》,明确我省新建项目将严格土壤环境准入,已被污染地块要严防污染扩散,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对60%的耕地、服务人口50万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周边,我省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省环保厅拟在全省布设1289个基础点位、386个特定点位,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继续对攀西地区、成都平原区、川南地区等重点污染区域进行监测和评估,选择部分工矿污染地块进行治理与修复。

我省还将逐步建立农用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在12月8日举行的“绿色发展·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发布会上,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提出了“十三五”土壤污染治理目标:2020年,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66%。

对话

2020年除三州外全省农村环保所全覆盖

深化农村污染防治,如何从制度创新上突破?12月28日,省环保厅农村环保处相关负责人与笔者对话时表示,“十三五”我省将广泛建立农村环保所,将环保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问:为何要在乡镇一级建立农村环保所?

答:前些年环境污染重点在城市,近年来城市环境监管加强,工业污染开始往农村转移,种植养殖业和农村生活的面源污染也日益突出,有大量污染直排现象。但当前的环境管理体制,仅在县以上有环保机构,农村污染在一些地区处于失控状态。《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提出“探索污染控制管理向乡镇延伸”,意味着要建立农村环境监管的全覆盖机制与体系。农村环保有机构,农村污染有人管,将是我省环境管理的重大突破。

问:已开展的农村环保所试点情况如何?

答:成都、绵阳等市已开展农村环保所建设试点,试点比较成功,这些农村环保机构正发挥着基层环保“眼线”作用。成都已建成全市317个乡镇(街道)环保机构,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个统一标准、全域推进、环保监督网格管理全面延伸到一线的城市,基本做到了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五落实”,实现了农村环保所全覆盖。绵阳力争今年底实现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全覆盖,游仙区已在22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建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全面实现环保工作重心下移;涪城、江油、平武、梓潼、盐亭已在各乡镇完成环保机构挂牌和人员配置,环保职能正式延伸到乡镇工作职能中,将全面展开环保工作。

问:“十三五”如何推进农村环保所建设?

答:在成都、绵阳先试先行、摸索经验后,有条件的市(州)都应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在及时摸清污染源情况、强化日常巡查、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化解环境信访投诉、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等方面发挥作用。“十三五”我省将统筹规划乡镇农村环保机构设置,尽快履行职责,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社会管理向农村延伸。到2020年,除三州外,全省要实现农村环保所全覆盖。同时,建设农村生态保护细胞工程,建设“一事一议”的村庄环境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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