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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今年全面消除劣Ⅴ类饮用水源 解决80万人饮水问题

2016-01-20 09:29:01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林沁苑


蜀南竹海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视觉四川资料图片)

  多做“加法”让长江上游充满生机

  ●主持人:本报记者 王成栋

  ●嘉宾:省林业厅厅长 尧斯丹

  西中油橄榄公司董事长 曾涌

  省林科院生态所所长 向成华

  2012年

  四川被中央列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着力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规模以下养殖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突出环境问题。“十二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共安排项目617个,涉及21个市(州)、616个建制镇、246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达517万人

  2013年8月

  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启动,共涉及10个县沙化土地治理,预计到2020年,当地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9.68%,退化沙化土地治理率达84%,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50平方公里

  2014年10月

  四川首次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四条生态红线,根据红线,全省林地面积不低于3.54亿亩、森林面积不低于2.7亿亩、湿地面积不少于2500万亩,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建立生态破坏一票否决制和责任终身追究制

  2015年2月

  我省正式启动经济林木(果)权证改革试点,明确土地与林木相分离,非林地上营造的经济林木也可以办理产权证,截至年底,全省已有 34个县(市、区)进入试点区

  2015年3月23日

  《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出台,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的治理灰霾的专门规章,对造成我省灰霾污染的各类污染源及其治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记者:过去五年,四川森林覆盖率从34.8%提升到36%。成绩是如何取得的?

  尧斯丹:在我看来,“十二五”四川林业最大的变革发生在激发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本上,都是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等来实现的。

  首先是集体林权改革的不断深化。四川从2007年就开始集体林权改革,但依然存在流转体系不完善、林权纠纷不断等“肠梗阻”。针对上述问题,过去五年,四川先后进行了“林改回头看”、经济林木(果)权证试点等等,化解了林权纠纷,让市场力量和社会资本轻装上阵。

  其次,社会发展理念的转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些都是以前没有的。过去搞野生动植物保护、搞植树造林,政府几乎是唯一的动力源,现在,保护生态、增加生态产品供给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再者,重大生态工程的实施,客观上提升了森林覆盖率、遏制了生态恶化的趋势。过去五年,四川继续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先后启动川西藏区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地震灾区生态修复、荒漠化土地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等一批生态骨干工程。

  曾涌:我明显感觉到,过去几年“绿色银行”兑现的制度性、政策性障碍在不断减少,政府的管理理念也在精细化、机制更灵活。举个例子,过去的非国有公益林没有补贴,也不能搞开发,老百姓管护不积极。现在,政府配套了补贴措施,还对这部分林地进行等级划分,允许部分林地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种养,从另一个角度弥补了生态功能区低产出的尴尬。

  记者:未来五年,四川将如何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尧斯丹: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最主要的是处理好“加”和“减”的关系,尤其要重视“加”。

  “加”就是增加森林面积、林木蓄积,提升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的数量和种类,保证湿地面积在2500万亩、林地面积3.54亿亩。需要做好三方面: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推动绿化全川等行动,确保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7%;严格划定生态红线,确保林地、湿地面积稳定;以改革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未来五年,四川要围绕经济林木“量质”双增的目标,推动集体林权改革走向深入,培育发展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型业态,让民众更好地分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减”就是要治理好、管理好沙化石漠化土地,遏制土地荒漠化趋势,减少水土流失量。

  向成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不仅要有森林,还要有完整的生态系统。未来五年,除了建设和治理、改革之外,四川还应该借助新野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背景,保护四川特有的物种种群,把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留下来,延续下去。这就要求,除了强化既有的保护地管理之外,还要酌情新增设立自然保护区、扩大保护地范围和保护物种范畴,让长江上游充满生机和活力。

  核心数字

  环境监察执法

  2015年,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812件,处罚总金额7102.25万元

  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

  “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超过50万辆,由此减少排放一氧化物约30.6万吨、氮氧化物约5.3万吨、碳氢化合物约3.7万吨、总颗粒物约0.4万吨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015年,全省PM10年均浓度76.1微克/立方米,比考核基准年 (2013年)下降10.0%;2015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47.3微克/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

  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6%,高出全国14个百分点

  一本产权证破解果农融资难

  当事人:肖建华

  崇州市桤泉镇葡萄种植大户

  □本报记者 王成栋

  1月18日中午,崇州市桤泉镇的葡萄种植大户肖建华,一边喝着茶,一边和邻居摆龙门阵。距葡萄抽芽还有近三个月,肖建华难得清闲下来。而往年这个时候,他多半在借钱的路上。

  五年前,他承包下100亩土地,用来种植葡萄。但是,葡萄的生产周期长、投资大,过去几年,他一直承受着不小的资金压力。肖建华说,在夏季采收时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尤其突出。因为要抢在雨季开始前全部上市,他必须要请足够的帮手才能及时收获完毕。因此,每年春节前,他就要访亲串友,多筹一点钱,以备开春后葡萄施肥、采收之用。

  实际上,他的葡萄已经进入丰果期,全部3.6万株葡萄每年产值超过250万元。无奈之下,肖建华想用葡萄树做抵押,办理贷款。但是,银行回复:需出示葡萄树的产权证,否则无法办理相关业务。肖建华查询了相关规定,自己流转来的土地是农业用地,不能申请林权证。这让他很郁闷,树是自己的,但就是不能抵押。

  一边急着用钱,一边是缺乏关键抵押物而难产的贷款,咋办?

  转机出现在2015年2月底,省委农工委、省林业厅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崇州市等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主要内容为,针对非林地上营造的经济林木,农户可以申办经济林木(果)权证。领证后,农户可以以此为凭据,办理抵押贷款。

  去年4月初,肖建华向崇州市农发局申办了经济林木(果)权证。当月13日,按照肖建华的意愿和银行评估,肖建华拿到首笔贷款200万元。在去年葡萄收获季节,肖建华凭借充裕的资金,请了20多个工人,雨季到来之前就把葡萄采收完毕,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用经济林木(果)权证的方式,实现了土地与林木的产权相互分离,改变了农户融资难。”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9月初,上述5县(市、区)共计办理经济林木 (果)权证211本,面积3.4万亩,办理贷款7200余万元。鉴于首批试点效果很好,去年9月,省林业厅将经济林木(果)权证的试点范围扩大到其他29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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