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央层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印发的50个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刘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党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开展研讨。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临近“尾声”,但总结不等于“终结”。要秉持“不松劲”的势头,把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对纪法的敬畏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纪学习教育释放持久效能。委机关全体党员要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利用好党纪学习教育这个正心修身、充电续航的有力途径,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不断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和《条例》精髓要义,将纪律规矩融入血脉、注入灵魂,持续在学习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夯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根基。
会议强调,要坚持明纪守纪“常伴于行”,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以党纪为标尺检身正己,常扪心自问、反躬自省、严格自律,将党纪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操守和行为准则,经常接受政治体检、打扫政治灰尘、纠正行为偏差。领导干部要发挥率带作用,将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委务会成员要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认真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要与先进典型“看齐”,用反面典型“警醒”,真正练就坚如磐石的廉洁定力和坚韧不拔的党性品格。
会议要求,要坚持成果转化“常态长效”,在担当作为上下功夫。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的新部署、新要求,研究谋划具体任务措施,确保全会精神落实落地。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推进政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聚焦问题、知难而进,对照政法工作全年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全力做好下半年政法各项工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市委政法委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