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关乎国本、国运,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硬件’和‘软件’全面升级,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这一要求为数字化时代以数字技术优势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实现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
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应有之义。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治理现代化,就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优势,推进文化治理理念、机制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变革与创新。进入数字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给人类社会生产、交流与传播带来深刻变革,驱动人类社会由传统工业化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向数字化为根基的社会形态转型,由自上而下、单向度的管理方式向基于数字技术优势的协同性现代治理转变。为适应数字化时代文化发展与互联网去中心化、扁平化、互动性与智能化等特点要求,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显著优势,塑造“科技与文化融合”的现代化文化治理,从理念、机制与能力三个维度以数字技术优势赋能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文化治理的信息化、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发展。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创新。文化治理现代化,理念先行。分众化、精准化、协同化与动态化的治理理念,是数字时代加强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形成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这为文化治理理念的创新指明了方向。一是树立分众化治理理念。分众化是提升治理精准化和针对性的前提。大数据技术具有数据量大、类型多、处理速度快、真实性强等显著优势,能够满足数字化时代文化现代化治理的庞大数据采集与储存、处理与分析的现实需求。要基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网络受众行为各项数据进行汇集与分析,依据其年龄、性别、价值倾向等进行归类,构建面向对象的分类分层的评价体系与算法模型,同时加强和完善对个人信息的法治保障,从而有效应对网络去中心化所带来的弊端,实现广大群众的分层化和分众化,进而实施差异化的治理策略,最终实现文化治理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二是树立精准化治理理念。运用数字技术实现文化治理全要素的精准有效衔接,包括精准识别信息的内涵及其所蕴含的价值观念、受众的实际需要和介体的配适传播渠道、载体选择等,从而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支撑,实现文化治理全过程中全要素的数字化精准衔接,进而实现文化资源的精准配置和高效运用,提升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匹配性和实效性。三是树立协同化、动态化治理理念。协同化、动态化是形成文化治理强大合力、实现全过程治理的中心环节。要在文化治理现代化中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在数据收集、分析、处理等方面的强大优势,搭建智能化的数据协作平台,实现信息的跨界流动和治理的多元参与,突破传统单一的自上而下的“文化管理”,走向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之间的文化协同治理,从而实现文化治理现代化的韧性治理与动态治理。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机制创新。文化治理现代化,机制为核。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的强大赋能作用,创新文化治理现代化中党的领导机制、文化供给侧机制和文化需求侧机制。一是加强党领导文化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党的领导是文化治理的核心所在。要在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文化治理机制中,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文化治理政策制定等,形成文化治理中的党委领导、党政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治理”格局。创新和加强党领导文化治理的体制机制,从而保证文化治理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确保文化建设朝向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二是创新文化供给侧机制,推动文化供给的数字化发展。文化供给侧机制是指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激发创新活力等实现优质内容供给及其便捷化获取。要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和产业的数字化发展,加强各类数字文化资源供给建设,如数字博物馆、数字影院等基层数字文化设施建设,搭建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建立文化资源数据共享库,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重要作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数字文化市场体系,激发各主体的文化创新活力。进而实现以数字技术提升文化服务优质化、便捷化、均衡化水平,推动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广大人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文化供给。三是创新文化需求侧机制,构建智能化的群众需求识别与定位机制。创新文化需求侧机制是指运用数字技术,智能化识别和定位群众的实际文化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文化需要。要着力运用数字技术,建立文化大数据中心,灵活运用大数据技术及智能算法,以数据为依托建立健全分众化、精准化的群众需求定位与识别机制。要使文化供给面向群众思想需要,通过对不同群体的数据行为进行收集与分析,明晰其多元化、个性化的突出文化需求,进而通过智能算法实施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资源配置与推送,更好丰富人民群众精神世界,提升数字化文化需求侧机制创新。
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创新。文化治理现代化,能力为要。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的强大赋能作用,创新文化治理现代化的组织领导力、供给侧能力和需求侧能力。一是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治理的组织领导能力。强大的组织领导能力是进行文化治理的重要支撑。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搭建智慧化平台,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合作共建机制等,提升党在数字文化治理中的领导能力、统筹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政府在数字文化治理中的执行能力、监管能力,其他主体的实际参与能力,构建数字时代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治理”格局,从而提升数字时代下文化治理的协同性、系统性、科学性,切实提升文化治理现代化的组织领导能力。二是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治理的供给侧能力。强大的文化供给能力是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运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加强文化内容的创新能力,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文化发展的数字化能力、监管的有效性能力,运用算法推荐加强的文化精准传播能力等,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加强文化市场常态化、动态化监管。以数字技术运用加强内容、传播、监管等各方面的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文化治理的供给侧能力。三是数字技术赋能文化治理的需求侧能力。文化治理的需求侧能力是着眼于人民群众需要进行文化治理的重要体现。要搭建智能平台,提升群众行为数据的收集能力、分析能力、挖掘能力以及保护能力,通过对人民群众网络行为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形成全面的“数字画像”。进而提升分众化、精准化的需求识别能力和决策能力,进而实行个性化、差异性、精准、高效的文化资源配置,提升文化治理的需求侧能力,从需求侧角度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
【李怀杰,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梁世豪,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思政专项(23VSZ141)、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马工程专项(CSJJ24MGC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