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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出台八条措施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07-19 11:45:02
来源:本站
编辑:付道金

  内江市出台推进工业强市八条措施,大力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促全市工业经济质量效益双提升、结构布局双优化,助推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由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

  一、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壮大市级工业发展资金。2016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推进工业强市建设,以后逐年参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予以增加;安排1亿元组建工业投资基金(公司),支持产业发展;用好用活1.1亿元应急转贷资金。

  二、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集中优势资源和政策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税收贡献大的大企业大集团。综合对比企业税收、用工、产出等贡献,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生产经营班子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含)的民营工业企业每跨越100亿元再奖励企业生产经营班子100万元。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对首次升入规模工业的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班子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

  三、着力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加强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对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并完成上市申报且被中国证监会或国家相关部门(单位)正式受理的,奖励50万元;企业成功挂牌上市后,再给予150万元奖励。通过境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企业的奖励不分阶段,上市成功后,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成功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报价转让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首次成功进入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融资交易(展示板除外,只限融资板和交易板)报价转让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企业成功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转入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采用买壳、借壳方式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市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减轻工业企业融资负担。安排2000万元贴息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拉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企业。

  四、支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

  鼓励工业企业做优产品做响品牌。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首次获得四川省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首次获得内江市质量奖的,根据奖励等次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新荣登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的,奖励50万元。首次获得四川名牌产品的,奖励20万元;首次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内江市知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2万元。

  五、加强技术改造创新

  安排2000万元科技孵化转换专项资金用于创新研发和园区建设。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拉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有发展潜力的工业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六、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对销售收入增长30%及以上,且在市内行业排名前10位的工业制造业企业,从市级工业发展资金中按销售收入的0.5%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制定内江市名优工业产品目录,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市内主要用户扩大利用内江工业产品,对制造业龙头企业采购市内中小微企业配套工业产品年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专项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分类推进去产能

  加快钢铁、煤炭、印染、化工、建材等行业去产能,重点帮助川威集团完成钢铁过剩产能化解,支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关闭。2016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业企业。对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对研发和推广应用高端钢材品种及使用新工艺企业,给予年度土地指标倾斜。

  八、做实工业强市服务保障

  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切实做好培育壮大本地企业的服务工作,简化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加强现代企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充实调整一批懂工业、善管理的人才到工业发展一线。集中资源政策,强化土地等生产要素保供;扩大天然气直供范围,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工业用气价格。全面落实直购电和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政策,落实“营改增”全面扩围、社保费率下调等系列稳增长政策,全面降低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安排100万元用于发行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