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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3332”工作机制 隆昌县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见实效

2016-07-19 16:42:53
来源:
编辑:付道金

  自2013年开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至2015年试点结束,内江市隆昌县从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民房屋财产收入和建立产权抵押贷款新机制四个方面入手,探索出了“3332”工作机制,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长。2015年,该县4个试点村农民收入实现了“两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849元、增长15.4%,增量、增幅分别比全县平均水平高1278元、4.8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达到623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24%,比全县人均占比高5.03个百分点。

  一、“三个步骤”推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通过完成确权登记、搭建流转平台、完善服务管理三个步骤,引导农户规范、有序流转土地,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变资本,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一是规范确权登记。坚持推行农民自主、自愿、自治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三自一引”工作方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搭建流转平台。以社为单位建立流转信息台账,建立健全了县、镇(街道)、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并在国土、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选拔专业人员入驻产权交易中心,将已确权的土地、房屋、林权等录入交易系统,实行评估底价挂牌、竞拍流转交易,加强对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三是完善服务管理。先后出台了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的主体带动作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等生产经营和市场营销机制,引导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截至2015年底,通过交易平台流转土地3100亩,建成特种水产、粮经复合型现代农业、生态农庄、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基地,新增土地流转收益128万元,人均新增土地流转收益188元。

  二、“三化模式”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积极运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成果,探索推行承包土地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三种模式,盘活农村产权资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一是推行承包土地股权化。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山坪塘、集体建设用地等入股,将收益按股分红,并积极引入旅游公司合作经营,举办乡村旅游节等活动,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二是推行集体资产股份化。古宇村和群乐村村委员会将新建的2个“1+6”服务中心、2个停车场和各社堰塘、果园等集体资产登记造册,作价入股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按户籍人口分配入股,并公开租赁“1+6”服务内的中心幼儿园、医疗服务点、超市等配套设施,启动停车场收费制度,最大限度增加了集体资产收益。三是推行农村资源资本化。积极引进工商资本、龙头企业到村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整合农村资源,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龙市镇大牌坊村成功引进德树生态农庄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投资6000余万元以10—15亩的面积为一个单元建设小型农庄,重点发展现代农业。农庄建成后,经培训合格的农户将获得小农庄管理资格,还可获得农庄经营收入的按股权分配和公司收益分红,从而增加农民资产收益。

  三、“三种途径”盘活农村房屋资源

  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租赁、入股、抵押,使农民房屋从“死资源”变“活资产”,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一是出租房屋鼓励多种经营。鼓励农民出租闲置的农村房屋发展乡村旅游农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获得房屋租金收益。据调查,有23户农户通过租赁房屋,年租赁收入为11.04万元;有28户农户办农家乐,年收入在280万元以上。目前,已有公司和业主与古宇村、群乐村接洽,租赁“幸福古宇”“群乐人家”新农村综合体房屋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二是农村房屋产权作价入股。积极引导农民将自己的宅基地房屋按照农村房屋市场评估价值或双方认可的价值,直接(委托)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公司(合作经济组织),按股分红,获得房屋股权收益。三是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将农村房屋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把农村房屋变成资产,大大缓解农民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农民进行自主创业就业。截至2015年10月,4个试点村已发放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融资贷款13.2万元。

  四、“两项基金”推动产权抵押贷款

  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和金融机构农村产权贷款增量奖励两项基金,增强金融机构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顺利开展。一是出台支持政策。制定了《隆昌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隆昌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筹集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率先由县财政出资300万元作为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开展农村产权融资业务的损失进行补偿。二是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县财政按照上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等抵押融资贷款余额的2%筹集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补偿因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产生的不良贷款损失,建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担保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相结合的风险分担机制。三是奖励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行为。对重点支持专合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种养殖能手、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机构,按照贷款放贷量,按比例对金融机构进行奖励,扩大对农村的金融贷款支持。通过主动与人民银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对接,农民以林权、农房、土地经营权抵押,实现了产权融资。截至2015年12月,全县发放产权抵押贷款3872万元,其中4个试点村发放产权抵押贷款13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