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分配制度进程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一级教授 高培勇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并将之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全会部署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几乎都与分配格局的深刻调整紧密相连。鉴于此,围绕“加快完善分配制度”可作出三点判断:紧迫性前所未有、艰巨性不容低估、虽有困难但必须推进。
紧迫性前所未有。提振内需成为当务之急。2024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5%,仅为疫情前5年年均增速的一半。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更是财富积累的结果。以分配制度改革为抓手,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是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根本之道。共同富裕目标锁定2035年,分配制度的建设窗口期仅剩10年。改革进入“双轨并重”新阶段,过去侧重收入流量调节,今天必须将流量与存量并举,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同推进。
艰巨性不容低估。中国再分配机制是较突出短板,集中体现于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三大支柱,税收制度调节功能受限。全部税收收入中不足10%直接来源于个人,几乎无居民财产税;90%以上税收通过企业缴纳,税负高度可转嫁,导致税前与税后基尼系数差距极小,调节贫富差距能力弱化。社保与转移支付覆盖不均。城乡二元分割与身份差异并存:国有单位正式职工享有完整保障,农村居民、非公单位及编制外人员保障有待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直接削弱再分配功能,使提振消费面临群体间需求与能力差异的复杂挑战。
优先从再分配机制入手。改革必须以税收、社保、转移支付为突破口,系统破解制度瓶颈。完善税收制度,构建现代直接税体系。扩大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范围;在稳定总体税负前提下,提高直接税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以2035年为节点完成税收制度现代化。
完善社保与转移支付制度,迈向均等化与无差别。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资源投向民生领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所有法定人群;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实现“无差别救助”。
完善分配制度不是简单政策调整,而是一场深刻制度变革,须聚焦关键问题,攻坚克难、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