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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创新之路

2025-11-27 16:35:23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金宣辰

走出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创新之路

饶鸿来 谢炳麟 虞大才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20年来,浙江丽水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319亿元跃升至2024年的2181亿元,人均GDP 从2005年全省平均水平的45%提升至2024年的64%。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丽水探索”登上了2025年中国生态文化论坛。一系列成功实践充分展现了丽水的生态优势。20年来,丽水走出了一条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的创新之路,实现了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探索确立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生态是丽水最大的优势,发展是丽水最重的任务。20年来,丽水始终将生态保护作为发展的基础。截至2024年,森林覆盖率超过80%,位居全国地级市前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20年领跑浙江,是水、气环境质量排名同时进入全国前十的地级市。其独特的生态资源,为践行“两山”理念奠定了坚实基础。

丽水早在1999年就启动了生态示范区建设;2000年10月,市第一次党代会首次提出“生态立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2003年,市委又进一步提出“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三市并举”发展战略;2008年,发布和实施《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提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2012年,提出“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2014年,提出“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2019年,成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试点市;2022年,编制地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同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从“生态立市”到“生态发展”再到“生态惠民”,丽水在持续深化“两山”理念的实践中,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最终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区域发展道路,交出了一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多赢”答卷。

创新实践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

丽水秉承“生态就是经济、经济必须生态”的理念,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了从生态资本到经济资本的转化。

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丽水制定市级《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技术规范》,使生态产品价值从无形变为有形,破解了“绿水青山”的度量、抵押、交易、变现难题,为“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探索了新路。2019年5月,丽水创新发布村级GEP核算报告——《遂昌县大田村GEP核算报告》,首次将山、田、林、水甚至空气的价值“明码标价”。如今,丽水已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和应用体系、行之有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

实施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拓展经营权权能。推出“林权抵押贷款+收储担保+森林保险”模式,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00多亿元,带动林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实现了生态资源资本化。设立高质量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推出“两山贷”“碳汇贷”等金融产品,促进生态产业与金融资本的融合发展。

成立森林碳汇管理局,建成“丽水碳汇”平台,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交换。建立浙江省首个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中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推动生态指标跨区域交易。2024年,全市碳汇交易规模达9.8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8%。截至2024年,累计发放“生态抵(质)押贷”余额310亿元、“生态信用贷”余额51亿元。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制度体系

丽水成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系列制度,建立GDP和GEP双核算、双评估、双考核机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创新建设“生态信用”体系,从生态保护、生态经营、绿色生活、生态文化、社会责任5个维度,编制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设置13类53项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GEP应用场景,构建形成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制定与生态产品质量和价值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建立基于GEP核算成果的应用机制。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评估意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用的指导意见(试行)》,丽水将GEP核算结果应用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实施瓯江及溪流上下游不同行政区域间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奖罚和补偿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环境监管制度,通过实施“天眼+地眼+人眼”一体化生态监控体系,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方位、智能化管理,确保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有效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机制

丽水积极构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参与机制,为生态治理提供逻辑指引。

第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美丽丽水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政府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提供生态公共产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治建设,使法治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设立“丽水生态文明日”,通过教育、宣传等手段,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第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促使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第三,强化社会公众参与。建立志愿者队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设立护林员、河道保洁员等12类生态公益性岗位,覆盖全市23%的农村劳动力,从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新格局,进一步夯实生态治理的社会基础。

20年来,丽水在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出4条重要启示。一是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在面对保护和发展难题时,不能墨守成规、因循守旧,要敢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路径,大胆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二是尊重规律、尊重自然。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从当地实际出发,充分认识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把握规律、顺势而为,切实利用好当地的资源禀赋,不能急功近利、破坏生态。三是“两山”转换、实现共赢。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绝不是对立的,处理好两者关系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把绿水青山所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GEP与GDP“两个较快增长”。四是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践行“两山”理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企业、社会、个人等各方面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饶鸿来 谢炳麟 虞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