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召开第十四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
——学习《问责条例》,观看“阳光问廉”实况录像
2016年11月28日,市城乡规划局党组召开第十四次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并以收看宜宾市第1期“阳光问廉”实况录像的方式开展体验式学习,巩固学习成效。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左江主持,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各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原文学习了《问责条例》。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释放着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问责内容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处分方式追“三责”,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会议认真观看了“阳光问廉”节目实况录像,对《屏山县:拆不掉的“迷魂网”》、《南溪区:通不过的小农水项目》、《蜀南竹海:管不住的违建》、《宜宾县:身份不明的混凝土搅拌站》四个案例以及现场问廉互动情进行积极讨论,就案例反应出来的相关单位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和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警醒。
左江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新形势下,监督越来越严密、执纪越来越严厉、问责越来越严格,规划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案例中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刻自律、自省、自警,改作风、提效能,促进勤政廉政。左江书记向大家提出三个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解决好、保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心系群众、热爱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三是一切工作要做好痕迹管理,一方面让“作为”留下可供督查、评价、考察的旁证材料,另一方面也为上级部门实施问责提供物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