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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委中心组会议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2017-01-22 16:28:14
来源:本站
编辑:陈可欣

成都市成华区委中心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专题学习会举行

1月20日,成都市成华区委中心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专题学习会举行。会议由区委书记刘光强主持,区委副书记、区长蒲发友,区政协主席李榕,区委副书记赵钢等区委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分为听取辅导报告、学习讨论两个阶段进行。在听取辅导报告阶段,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从严治党、全年从严治党的《准则》与《条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里程碑意义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作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报告,进一步帮助大家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理解。在学习讨论阶段,蒲发友、李榕、赵钢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与体会作了重点发言,区委中心组其他成员作了书面发言。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刘光强结合近期的学习思考,重点围绕“加强党内监督”这一主题,谈了认识体会并作了总结讲话。刘光强说,注重党的自我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性。中国共产党作为具有独特优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成立至今一直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历史上党内监督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提炼上升固化为了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当好模范表率。

刘光强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贯彻工作,确保入脑入心、真懂真用。一要以学促知,深刻把握《条例》精神实质。要通过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求实效,真正做到把《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以责促行,全面履行党内监督责任。贯彻好《条例》精神,关键要从三个层面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一是党委(党组)要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纪委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三是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履行好示范表率责任,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下为政用权,永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参加区委中心组学习会的还有:不是区委中心组成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部分在职区级干部。

区纪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各办委主要负责人,区政协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听取了专题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