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档案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严纪律
近日,泸州市档案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内法规。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12号)。
局党组书记、局长粟辉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进一步认识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和《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二是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和领会,吃透文件精神,保证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四是要进一步健全局机关制度,加强制度保障和内部监督,确保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