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议
3 月31日,东区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区委书记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的全体区级领导参加会议,部分部门负责同志、各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关于 2016 年度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工作情况的通报》,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2 —(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书面传达了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
学习会后,按照省、市委关于对 2017 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全体区级领导与全区正科级领导集体参加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唐勇传达全市 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部署及培训会议精神,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讲解。
培训会上,罗军同志指出,这次填报工作是“两项法规”颁布实施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首次填报,是干部今后历年填报的基础,也是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的起点。他强调,市委高度重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查核结果运用,强调从今年开始,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凡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经认定为漏报、瞒报的拟提拔任用干部,一律实行“放下”。希望全体干部通过此次培训,认真按照填报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确保填写内容规范、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