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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川要建成规范化司法所2546个 从三方面着手

2017-04-28 10:02:09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张琳

  今年要建成规范化司法所2546个

  从“基础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三方面着力推进司法所建设

  记者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目前下发通知,对2017年度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提出从“基础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三方面着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省年底前要建成规范化司法所2546个,并争取2020年全面达到规范标准。

  司法所是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细胞”,承担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等9项职能。由于我省司法所建设基数大、起步晚、基础差,与全国司法所建设现状相比,差距较大,普遍存在建设滞后、人员不足、外观标识不统一、业务流程不规范等情况。

  规范司法所建设首先要规范基础设施及外观标识。按照“一年建设一批、一年改造一批、一年竣工一批,分年度分批次完成”的总体建设方案,省司法厅部署,2017年底前,全省年底前要建成规范化司法所总数达2546个,其中:宜宾、绵阳、成都市新都区、巴中市恩阳区等20个试点地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数量至少达到应建司法所总数的65%;成都、乐山、南充3个一类地区至少达到60%;自贡、攀枝花、内江等7个二类地区年底前至少达到55%;广元、遂宁、巴中、阿坝等7个三类地区年底前至少达50%。

  硬件设施规范的同时,省司法厅提出,要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抓好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规范化培训,推进司法所工作流程、业务文书、台账报表规范化,并紧紧依托“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网上运行。

  针对当前司法所人员不足的情况,省司法厅提出“‘1+N’的中心所、片区所”工作运行模式,即以几个乡镇(街道)为片区,共建一个中心所,并在片区内各个乡镇(街道)派驻工作人员,确保集中力量有效履职。与此同时,要精简整合司法局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基层司法所编制占市(州)、县(市、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50%以上,并积极争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逐步达到司法部“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的要求。

  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省司法厅要求严格执行“一所一档”,详细记录司法所阵地建设、外观形象建设、设施装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