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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担政治责任 从严管党治党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2017-09-28 14:49:01
来源:本站
编辑:张琳

  勇担政治责任 从严管党治党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广安是世纪伟人邓小平同志的家乡,地处四川东部,毗邻重庆,1993年7月设立地区,1998年7月撤地设市,辖6个区市县、4个产业园区,幅员面积6341平方公里。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加之渠江和嘉陵江流域洪涝灾害、水淹区、华蓥山地质沉降、石漠化等自然条件问题,全市6个区市县全域属于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特困区域,并纳入了四川省全域精准扶贫战略布局范围。通过精准识别,2014年底,全市城乡共有贫困户107043户,贫困人口28.2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6.1%。其中农村贫困户86386户、贫困人口25.06万人,城市贫困户20657户、贫困人口3.23人。

  面对影响伟人故里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最大短板,广安市委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等系列指示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是全党的头等大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更是党员干部念兹在兹、唯此为大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十三五’时期是脱贫攻坚啃硬骨头、攻城拔寨的时期,必须横下一条心,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就告诉我们,越是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拨寨的冲刺阶段,越要抓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这个关键,越是需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提升各级党组织引领脱贫攻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才能保证广安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让伟大“中国梦”在广安变成美好现实!

  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市委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坚决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东明书记“树旗帜、立标杆”的要求,充分发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披荆斩棘、勇往直前”的广安精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构建起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将“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要求转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推动脱贫攻坚实现首战告捷。2014年以来,全市减贫22.05万人,贫困发生率8.9%下降到3.3%,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16年,全省确定的5个首批脱贫摘帽县中,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贫困发生率分别下降至1.46%、1.84%、1.45%,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省定“一低三有”标准,达标率为100%,广安市被表彰为“2016年脱贫攻坚先进市”,广安区、前锋区、华蓥市被表彰为“2016年脱贫攻坚先进县”,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一、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硬仗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硬仗是我们党向全世界作出的庄重承诺,也是我们党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市委始终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把市委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通过全面管党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市党员干部以更严的精神、更实的作风,带领广大群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扶贫队伍推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需要一批有廉洁操守、有献身精神、有专业技能、吃苦耐劳的党员干部。市委坚持把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作为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承担当政治责任和能上能下用人制度的标尺,特别是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干部,教育他们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依法规范使用扶贫资金使用和开展工程招投标,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坚决防范蝇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同时,引导扶贫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让每个贫困户都有一对一的帮扶措施,确保了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始终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从市委班子抓起,从自身做起,我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四个亲自”, 坚持每周召开一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一次专题会议,每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督导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带动区市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冲锋在一线、战斗在一线,形成了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抓脱贫攻坚的生动局面。在脱贫攻坚中坚持交工作就交纪律,讲任务就讲规矩,管行业就管行风,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助推脱贫攻坚。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委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推动落实党建、经济“双百分”考核制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去年主持召开16次会议研究推动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各区市县党委认真落实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等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在脱贫攻坚领域坚持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导,市、县、乡三级都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双组长”领导小组,市、县、乡、村四级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压实工作目标责任。

  二、强化市委领导核心作用,为党员干部投身脱贫攻坚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推进脱贫攻坚,想不想抓落实、敢不敢抓落实、会不会抓落实,检验着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干事能力和工作作风。在具体工作中,市委特别注重建立纪律约束和工作激励机制,既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谋划、支持、推动脱贫攻坚中卸下包袱、消除顾虑、轻装上阵。

  激励干事创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锻炼干部的主战场,作为检验干部“四个意识”、政绩观念、能力水平和意志定力的“试金石”,把政治强、素质优、品行好、作风实的干部选派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去锻炼和培养。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着责任苦干实干、带着感情拼搏奉献。坚持落实在基层、落实靠基层,教育引导乡、村基层组织的各级干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三严三实”精神投身脱贫攻坚,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敢于容错纠错。市委研究出台容错免责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忠诚干净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化积怨而受到误解甚至被误告的干部,及时为他们澄清正名,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超常规的措施打赢脱贫攻坚战。

  严格督促考核。针对一些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存在平时工作“敷敷衍衍”,遇到责任“不敢担当”,遇到困难“搪塞推诿”,遇到检查“突击应付”“玩数字游戏”等不严不实的问题,市委充分发挥督促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脱贫工作与干部的 “位子”和“票子”挂钩,推进干部履职尽责。将脱贫攻坚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全市提拔重用优秀扶贫干部42人,调整“第一书记”60人。将脱贫攻坚纳入区市县绩效考核,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单位,绩效考核降低一个等次;建立“第一书记”迹象扣分制,为每人设定上限分值12分,对履职不力的实行倒扣分。严格督促检查,坚持“每天一例会一督查、每周一通报一整改、每月一推进一报表”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线巡察暗访脱贫攻坚制度,市县领导调研督导“不打招呼、不定路线”,随机督查脱贫攻坚情况,现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同时,研究出台《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监督检查办法》,倒逼各地认真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着力提高扶贫的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实施效率。

  三、强化纪律规矩和督查问责,努力确保脱贫攻坚领域清静干净

  决战脱贫攻坚既要上下同向、精准施策,也要紧盯关键环节,确保廉洁脱贫阳光脱贫。针对村镇脱贫攻坚的一些实际问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严明脱贫攻坚“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硬性纪律规定,为脱贫攻坚架设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

  严明纪律规矩。坚持扶贫任务到哪里,纪律就跟进到哪里,将脱贫攻坚纪律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坚持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因村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攻坚精准高效、公平公正、群众认可。严禁对上级脱贫攻坚部署要求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按规定和程序办事;严禁在脱贫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监管、工程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各类物资和资金;严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数字脱贫”;严禁增加群众负担,不得违反规定收费、摊派,村组严格执行“零接待”规定;严禁脱贫攻坚工作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群众不知晓,不得优亲厚友,不得未经群众讨论、民主评议安排涉农民生项目、资金。

  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巡察、督查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和扶贫项目、资金、物资运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委整合纪检、组织、巡察、绩效等力量,每天开展监督检查,并坚持当天发现问题、当天督促整改,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市委督查力量每季度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集中督查,各区市县纪检、督查部门坚持每月督查,市县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常态督查。2016年共对118个单位及项目开展督查,发现并纠正问题191个,向纪委移送问题线索11条。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组织市委巡察办对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部分乡镇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巡察,发现基层党政干部履职不到位、村干部用公款吃喝、套取国家工程项目资金等问题和线索72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6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强化执纪问责。市委始终旗帜鲜明支持纪委查办案件,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排除干扰和阻力,对脱贫攻坚领域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对违反“五个严禁”,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验收不达标的,一律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一律就地免职。对违纪违规干预和插手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甚至在群众的“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有关人员,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触犯法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广安市共立案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案件105件,处分党员干部10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3起。

  (作者系中共广安市委书记 侯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