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市民政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4章,从宏观方面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会上,黄月桂强调到民政部门要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应运而生的。主要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秩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9章。会上,黄局长就如何贯彻学习《监察法》,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讲规矩、守纪律,无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职工都要遵守党纪国法;二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知敬畏、知进退,三思而后行;三是要敢作为、敢担当,时刻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真真实实为老百姓干实事、创新突破,全面推进民政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