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个全面”重要论述读书笔记选编(之二)
深入学习“四个全面”重要论述后的感想
中江县人民法院 徐勇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在深刻理解和把握我国新时期新常态新形势下的发展脉搏的基础上提炼、总结而提出并形成的全新的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其不仅给了全国人民勇气和信心,也对我们政法工作者鼓了劲、提了气。
作为中江县人民法院一把手,我深深感到了自己肩上的压力,尤其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院、法院工作人员,也包括我这个个体,如何履行好自己的使命,发挥好自身的功效,为“四个全面”的顺利推进添砖加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很现实也很直观的命题。能否交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事关重大。全面深入进行了“四个全面”的系统学习后,我有两点感想:
一、关于学习
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最鲜明的本质特征。作为法院的一把手,只有让自己的水缸满,才有资格去批评别人的半缸水。为此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自我。第一、要善于学习,尤其是要想成为一个出色的人,你就必须学习,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不断壮大。都说,一把手的会多,一年算下来,在办公室坐不了几天。我们就要在开会,在别人的讲话中学习,学习领导的讲话精神、学习主讲人的思维、学习讲话人的方法,争取时刻学习时刻完善。第二、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对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的极端重要性,从应付性学习向主动钻研转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业务理论的关系,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的深入系统学习,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理解认识,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重要论述,做到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从而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第三、要学习优点、长处,忽略不足、缺点。每个人身上都有优、缺点,关键的是,我们要盯住别人身上的优势而不是“鸡屎”。而将此和我们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话,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向广大群众学习,而不是仅仅学习党的重要会议、重要领导讲话的精神。当前,我们的干警队伍中有少数人认为自己的文化水平比普通大众高,修养造诣比普通大众出色,就没有向群众学习的必要。其实,他们这些受过“学院式教育”的人,也包括我,总的说来,应该向群众学习的地方,比群众应该向他们学习的地方要多得多。通过向群众问谏,深刻查找我们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对症下药,切实增强为民意识,落实好司法便民措施。
二、关于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群众满不满意是检验我们工作好与不好的唯一标准。在下基层调研过程中我发现,随着经济加速发展,道路越直越宽,而我们的党员、干部却离基层远了、离群众远了,不再是“推开门,走出去”,而是“关起门,宅起来”不再喜欢听“刺耳之声”,而是喜爱“吹捧之言”,不再踏踏实实“走基层”,而是走马观花“走过场”。值得欣喜的是,这只是我们党员干部队伍中的少数,整体上还是好的。“知屋漏者在宇下。”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要搞那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东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党的领导干部就一定要充分联系自身所主管和分管的事项、联系“三严三实”主题活动、联系当前人民群众最热切的期盼与愿望,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开展“走基层”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去发现,哪些是群众最关心的,哪些是群众当前最急需解决的,哪些是群众最不满意的……“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只要我们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做事,心里装着困难群众,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多提供些为民便民的措施,多了解困难群众的期盼,多解决困难群众的问题,满怀热情为群众办实事,就一定会把工作做好,一定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一定会我们的基业永固长青。
新常态下,我要努力抓好人民法院工作,全面深刻理解“四个全面”的历史意义、基本内容和内在联系,为依法治县和谐中江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