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都江堰市公安局打通涉案财物处置“最后一公里”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涉案财物有效处置,都江堰市公安局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探索,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以及都江堰市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率先完成成都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工作。目前,已完成2批次拍卖工作,成交金额110万余元,超过预期价格37万余元,成交率达100%。“通过拍卖处置,为涉案财物处置开辟了新路径,真正实现了‘案结物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江堰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聚焦短板 探索涉案财物处置路径
以前,由于涉案财物处置主体和程序不明确,保管难和处置难等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大量涉案财物长期积压,在都江堰市公安局,除手机、电脑等涉案财物外,亟待处置的涉案机动车就达99辆。涉案财物大量占用保管场所的存贮空间,且价值易贬值,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难点、痛点,都江堰市公安局深入思考研究,利用网络拍卖费用低、受众广、溢价高等特点,从法律适用、处置授权、目标受众等多维度进行评估分析,并结合外地成功案例,研究探索涉案财物网络拍卖方式。
凝聚共识 完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保障
网络拍卖因其费用低、受众广、拍卖溢价高而逐步成为司法拍卖一般性选择,其他拍卖方式成为例外性选择。都江堰市公安局提出,积极探索推行涉案财物的合法、及时处置,从源头建立涉案物品网络拍卖制度。
反复论证,寻求依据。都江堰市公安局组织法学功底深厚的民警形成专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12部法规中关于涉案财物的条款进行全面梳理,并积极会同法院、司法局,从审判执行及复议诉讼角度深入研究可行性,并最终形成共识。
经过充分学习论证,都江堰市公安局确定涉案财物处置基本思路为网络拍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联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局)取得处置授权,并充分征求同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的意见,借鉴法院系统司法网络拍卖制度,联合制定涉案财物处置规定。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充分酝酿,都江堰市公安局牵头法院、检察院、司法、财政部门,共同会商形成《都江堰市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工作规定》,分别对各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及任务进行规定,由法院、检察机关在判决文书、法律决定书中明确处置涉案物品的处置主体为公安局;对法院、检察院在文书中未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置意见的,建立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函书面回复制度,为都江堰市公安局主动发起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奠定坚实基础。
紧盯重点环节 确保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合法规范
在网络拍卖涉案财物实际操作过程中,都江堰市公安局严格流程管控和过程监督,从各个环节抓好网络拍卖涉案财物规范性。
严格拍卖程序和平台选择环节。关于拍卖过程关键点,如竞拍人资格等问题,以及起拍价、每次竞拍价格增幅、流拍之后重拍次数、流拍后降价幅度、参拍人成交可能性和拍品成交价格等程序,《都江堰市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工作规定》都作出严格规定,并考虑利益冲突和相关法律风险。同时,司法网络拍卖需要与互联网平台公司进行合作,充分了解主流平台司法拍卖现状、提供服务内容、平台规定、收费标准等问题。通过大量数据和服务内容的对比,最终确定与“京东”网络拍卖机构进行合作。
严格鉴定评估环节。经多次反复沟通协商,经法务、财物、税务审核通过后,都江堰市公安局和京东双方最终签署合约。经过专业价格评估后,根据《都江堰市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工作规定》确定起拍价、保证金、保留价及增价幅度等,确保资产效益最优化。同时,建立专门的涉案财物处置领导小组,由都江堰市公安局政委任组长,分管法制和警保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警务保障室、法制、网安、交警、督察及各办案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开展涉案财物的清理处置。特别规定,都江堰市公安局民警、警辅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均不得参与该局组织的涉案财物拍卖、变卖,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通过试水网络拍卖,都江堰市公安局打通涉案财物处置“最后一公里”,下一步将全面清理待处置涉案财物,确保涉案资产保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