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2月29日讯(记者 陈淋)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四川省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12.2‰、16.93‰下降到5.2‰、7.3‰;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62.47%上升到90.9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0年的92.35%上升到95.8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76.0%上升到93.1%;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新成就。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全省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纲要明确我省儿童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坚持鼓励儿童参与。
纲要提出总体目标: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儿童优先原则全面贯彻,儿童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藏羌彝等民族地区儿童生存发展得到更好改善,全省儿童更加茁壮成长,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在这一大目标之下,纲要又从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发展领域制定细分目标,并部署策略措施。
【儿童与健康】
1. 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 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水平。
3. 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 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7. 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 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8. 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 38% 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每年至少免费视力检查1次。
9. 增强儿童体质,培养儿童良好运动习惯,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达到60%以上。
10. 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11. 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置率达90%,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配置率达95% 。
12.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儿童与安全】
1. 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
2. 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 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 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5. 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 建立监管机制,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7. 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 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9.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持续优化校园周边治安、文化、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环境。
10. 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隐私、网络欺凌等问题。
11. 加强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
12. 实施强制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
13. 强化儿童灾害伤害安全教育,预防和控制儿童灾害伤害。
【儿童与教育】
1.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并保持在92%以上。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 。
3. 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以上。
4. 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5%以上。
5.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6. 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7. 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9. 发挥校外教育实践育人功能,提升育人成效。
10.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指导者的专业化水平。 提高家长科学育儿的水平和能力。0—18岁儿童家长常态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
【儿童与福利】
1. 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2. 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儿童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3. 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4. 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欠发达地区儿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
5. 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6.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 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8. 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涉毒未成年人以及涉毒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保护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9. 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10. 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 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通并有效运行全国统一的儿童保护热线。
11. 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每个街道和乡(镇)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儿童主任并提高服务能力。
12.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为儿童服务,儿童社会组织和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
【儿童与家庭】
1. 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 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提升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意识与能力。
3. 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加强家庭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落实的指导支持。
4. 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 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 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协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服务站点评估体系和评价标准。
7. 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建立健全完善。
8. 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家庭教育学科发展
【儿童与环境】
1. 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氛围进一步形成。
2. 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 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 充分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事务和健康文化生活的权利。
5.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6. 增加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的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并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7. 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9. 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特殊需求。
10. 广泛开展儿童事务国际交流与合作。
【儿童与法律保护】
1. 健全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体系,完善地方性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落实。
2. 加强儿童权益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儿童保护执法责任。
3. 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4. 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5. 进一步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
6. 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 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
8. 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9. 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0.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 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纲要提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纲要实施责任,加强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制定地方儿童发展纲要和部门实施方案,完善实施纲要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儿童发展经费支持,坚持和创新实施纲要的有效方法,加强纲要实施能力建设,加大纲要宣传力度,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纲要实施。
四川省将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儿童统计监测方案。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运用监测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纲要实施,实现纲要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