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六)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引导。群团组织要从广大群众思想实际出发,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寻找最美家庭”“亲情中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等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推动新闻宣传、社会公益、教育科技、文学艺术等领域工作者积极发挥作用,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敬业诚信、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明和谐。
(十七)弘扬网络新媒体正能量。群团组织在网络新媒体领域要有阵地、建队伍、发声音,加强群团网站和网宣队伍建设,综合运用维权热线和网络论坛、手机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进行舆论宣传,探索建立群团全媒体平台。积极参与重点热点问题正面引导,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十八)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基层阵地作用,支持群团组织深化“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侨联先进工作者”“残疾人自强模范”“优秀科技工作者”等推荐评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科学精神的传播者。
六、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转型发展
(十九)加快建立大群团工作格局。适应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工作、群众工作需要,改革和改进群团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建立整合资源手段的共享平台、服务民生改善的惠民平台、保障群众权益的维权平台、提升群众素质的活动平台。整合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阵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群众活动阵地,推动资源、力量、手段下沉到惠民帮扶中心(站、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延伸,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群团工作体系。
(二十)加快形成一体化工作模式。加强群团工作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规范化建设,创新项目科学策划、资金投入、激励考核机制,利用社会资源、社会手段、社会力量开展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化群团工作者队伍参与公益事业的机制;建立统一的群团组织信息服务平台和统计制度,提高群团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二十一)加快构建枢纽型工作体系。
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工作内容、体制机制,推广群团组织参与芦山地震灾区社会管理服务运行模式。创新和深化志愿服务工作,创建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站、点)。加强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之间的项目对接,探索建立依法规范、多元协同、开放服务、项目运作、培训提升等工作机制。
(二十二)支持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把有法律依据的适合群团组织承担的一些社会管理服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转由群团组织行使。支持群团组织立足自身优势,参与所联系群众的权益维护、困难救助、司法援助、社区矫正、心理辅导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性服务项目,推动科协开展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标准制定、科技奖励推荐评选等职能试点。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有关群团服务项目,支持群团组织购买就业创业培训、特殊群体关爱、家庭文化和教育、科技普及等服务。群团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要试点先行,承接职能后应建立符合公共服务特点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