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前沿: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 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
“绿色发展”在社会经济发展运行中显得尤为重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在具体工作中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和西部地区的阿坝州和甘孜州,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两地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成为四川省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主要攻坚地和前沿。两州推进“绿色发展”的工作做得如何?
过去的一年,紧紧围绕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深入落实中央和四川省稳增长系列政策措施,阿坝州大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全州经济快速增长。经济运行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生态基础不断巩固。据统计,随着重点生态工程的推进,近年阿坝州完成人工造林15.9万亩、退耕还林4.8万亩、退牧还草206万亩,治理地质灾害26处、沙化13.2万亩、水土流失108.2平方公里,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5个,整州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并创新推进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阿坝州围绕“绿色发展”,其州内绿色工业、生态农业、现代林业、现代草原畜牧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加速崛起,基本形成了具有阿坝特色优势的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确立,川西北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扎实推进。
阿坝州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阿坝州森林覆盖率提高1.1个百分点,草原退化、土地沙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十三五”规划,阿坝州确立了未来5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到2020年阿坝州要实现“五个新跨越”,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五个新跨越”中,“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实现新跨越”被列入其中。要让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向绿色、低碳转变,更加凸显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贡献。“十三五”期间,阿坝州将积极申报川西北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外,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天保二期、湿地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抚育森林25.9万亩,退牧还草263万亩,治理沙化2.1万亩、中小河流10公里、水土流失100平方公里。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成康日前在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透露,“十三五”期间,甘孜州将把产业富民、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方向,大力实施生态立州战略,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围绕“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产业发展思路,坚持“制造绿色消费、创造绿色业态、实现绿色增长”,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围绕建设生态经济强州目标,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加强特色资源开发,加快推进生态资源优势向生态经济优势转化,“着力构建经济效益好、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生态产业体系。”
据了解,甘孜州草原植被、森林覆盖率较2010年分别提高6个和2.5个百分点,牲畜超载率从2010年的54.1%下降到2015年的13.1%,生态建设成效明显。“十三五”期间,甘孜州将继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依法管理国有林7127.3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义务植树200万株,完成国省干线绿化150公里;加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启动海子山国家级湿地保护工程。全州将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合理划分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大力持续实施沙化治理、鼠虫害草地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面落实退耕还林、集体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奖补政策。同时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力度,推进“山植树、路种花、河变湖(湿地)”工程,加快建成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
开局之年:营林造林600万亩 森林覆盖率达到36.24%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年林业工作意义重大。全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营林造林600万亩,增加森林面积160万亩、森林蓄积16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6.24%,实现林业总产值300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200元,森林火灾损失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1‰、3‰以内。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尧斯丹说。
“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加强森林生态建设,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地块落实,结合产业发展完成造林30万亩。实施后续产业专项建设214万亩;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加强荒漠生态治理。大力推进林业脱贫攻坚。加大林业扶贫投入。积极争取加大林业投入,将60%以上的中央和省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四大连片扶贫地区,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100亿元以上;抓好林业脱贫任务。实现88个贫困县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收入达到1270元,其中重点贫困村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650元;健全林业脱贫机制;加强林业扶贫考核。开展新一轮绿化全川行动。要大面积推进植树造林,依托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以及造林补贴、碳汇造林、珍贵用材林、国家储备林基地等造林项目,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加强森林资源依法管理。加强林木管理,分解下达“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全面落实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政策。规范天然林非商品性采伐,严格天然大树采挖管理,研究建立天然林总量控制制度。深入推进林业重点改革。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林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加强涉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指导划定县级林业生态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