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 和谐四川的法治基因

2017-04-28 09:58:32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张琳

  和谐四川的法治基因

  伴随着法治良序总体形成,夯实决策的法治基础,强化基层治理的法治标尺,才是“王道”

  思想观念多元、利益诉求交织,只有厉行法治才能以最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才能保护全社会所有成员根本利益

  加强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在人,既要抓好“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又要强化群众“大多数”的法治意识

  把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不仅符合人们的普遍理性,也让化解矛盾纠纷具有权威性观潮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和谐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有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有百姓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在今年召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尤显意义重大。4月10日,我省加强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推进会再次传递强烈信号:必须牢固树立“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理念,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建设才有坚实根基。

  在法治良序总体形成的基础上,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务实创新,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培育和谐社会的法治基因?四川的探索坚定有力。

  A 一道决策阀

  重大行政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包括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等

  6月底,2017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将在雅安市举行。“举办这样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雅安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日,经过多方调研,该活动的风险评估报告出炉。报告对活动的组织管理、安保管理、交通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项目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分析,最终,经过多方论证,活动通过审批。

  2016年8月,经过两年多走访调研和上百次修订,《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下称《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包括合法性评估、合理性评估、安全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可控性评估等。

  仅2016年,我省共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9348件,夯实了决策的法治基因,也为决策者依法执政加上一道“安全阀”。这也是推动“关键少数”依法执政、厉行法治的一个典型做法。

  “加强依法治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在人。”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认为:这里的“人”有两重含义。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厉行法治、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从而示范和带动全社会信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为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二重含义,则是要强化群众“大多数”的法治意识。我省以“法律七进”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进一步对“进什么、怎么进、谁来进、如何评”分门别类进行细化,推动法治化为自觉行动、成为生活习惯。

  “就是要让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遇到任何矛盾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法律而不是别的什么手段。”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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