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推进法治四川建设
(十八)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力量建设。规范县级以上人大机构设置,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科学合理确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十九)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及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规范县级以上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二十)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坚持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巩固法治良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公正权威司法。推进藏区依法治理常态化。强力推进彝区禁毒防艾。深化“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二十一)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凝聚港澳台海外爱国力量。加强留学人员统战工作。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二十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导向、管好阵地、管好队伍,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与研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强四川新型智库建设。
(二十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持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典型引领作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十四)繁荣发展巴蜀文化。实施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四川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革命文化传承弘扬、藏羌彝文化保护发展等重点工程。实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文艺精品工程、文献古籍整理出版工程,加强重大现实、历史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等题材创作,推出更多文艺精品力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培育更多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文化贸易和文化传播,大力推动文化走出去。
(二十五)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千村文化扶贫行动。实施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提升计划,振兴四川出版业,倡导全民阅读。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行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工程,积极推进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非遗特色小镇、民族传统村落等建设。支持成都建设西部文创中心,加快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聚集区,打造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骨干文化产业集团,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