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动四川和韩国农业合作走向深入
四川应利用中韩两国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机遇,主动加强与韩国的农业合作,及时采取更具针对性和创新性的有效措施,加快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新型农业战略合作关系,推进两地农业合作实现历史性突破。
(一)加强川韩农产品市场信息互通
加强四川和韩国农产品市场信息互通和共享,是实现农业战略合作的基础。邀请韩方共同调研和分析中韩两国市场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了解两国消费者对农产品消费的不同习惯与偏好,细分两国农产品市场。双方要互相研究中韩两国进出口边境管理规定及其措施,掌握两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行业标准。特别是要加强出口企业之间的信息分享,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避免各方恶性竞争。
(二)尽快筹办“川韩农业合作论坛”
从以往经验来看,举办合作论坛是推进不同国家和地区农业战略合作的有效手段之一。比如,这几年创办的“川台农业合作论坛”已经逐渐成为四川和台湾农业发展领域进行全方位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为进一步深化两地农业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因此,建议效仿已有做法,尽快筹办“川韩农业合作论坛”,就农业投资开发、农产品贸易、农业技术交流等重要议题展开深入探讨,消除两地农业投资者的认识分歧和合作障碍,达成思想和行动上的共识。
(三)加快构建川韩农业合作长效机制
随着川韩农业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双方沟通和磋商的深度、广度和频次都在增加,迫切需要推进农业合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一是签署川韩农业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农业合作的内容、领域和方式,促进农业合作落到实处。抓紧启动对农业合作争端解决协议的商谈,更好地维护两地投资者在农业合作发展中的合法权益。二是争取川韩双方互设驻地办事处,开展农业咨询、农业宣传、联络协调及处理农业合作纠纷等非营利性业务,负责沟通、协调两地在农业技术交流、农产品贸易等方面的合作事宜,搭建更直接、更快捷、更有效的沟通平台。
(四)争取川韩互设农业合作产业园
一方面,争取在四川设立农业合作产业园,在政策配套上,除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和其它现行的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应积极向中央争取参照享受内陆自由贸易区政策。特别是在基础设施、用地、信贷、贸易、科技、税收等方面进行新的突破,切实增大对韩国投资者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争取在韩国设立农业合作产业园,鼓励四川涉农企业到韩国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争取韩国政府对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
(五)以技术交流为先导推进川韩农业全方位合作
四川和韩国的农业合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齐头并进,必须充分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循序推进,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从中韩农业发展基础和现实需求来看,应率先从技术合作为先导推进两地农业全方位合作。一是在四川或韩国设立川韩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农业环保等多个领域进行共同研发,双方按照知识产权原则分享利益。二是加强川韩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质量认证制度和质量可追溯体系的衔接,实现技术标准的相互认可。三是强化川韩民间组织合作,引导四川农业行业协会与韩国商会、四川农民合作社与韩国农协之间建立信赖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承办农业展览会、专题研讨会和经贸洽谈会,加快构建疫病疫情、农业信息交换机制。四是加强川韩农业教育合作,建立高效和科研机构互访机制,互相邀请教师和学生访问留学,为推动两地农业交流合作奠定人才基础。五是更广泛地邀请川韩农业界人士互访考察,促进两地农业发展经验的交流互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