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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2016-02-15 08:47:54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沈晨



第二十五章 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

第一节 加强生态系统建设

构建若尔盖草原湿地、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4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长江、金沙江、嘉陵江、岷江-大渡河、沱江、雅砻江、涪江、渠江8大流域生态保护,推进森林、草原、荒漠、湿地等生态系统建设,全面构建“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强江河流域源头生态保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森林系统等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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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空间格局示意图

第二节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加强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和建设,重点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与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物种拯救、大熊猫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与濒危物种救护,加大基因、物种、典型生态系统和景观多样性的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加强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和评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探索建立以大熊猫等珍稀物种、特殊生态类型为主体的国家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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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对2.57亿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进行常年有效管护,积极开展公益林建设。

退耕还林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210万亩。森林经营培育工程。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完成森林抚育1000万亩、低产低效人工商品林改造800万亩;实施宜林荒山荒地植树造林,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1200万亩。

森林生态系统保育能力建设。实施森林防火三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生态资源监测等工程体系建设,提高森林保育的能力。实施长江上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建设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营造多功能防护林100万亩。

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3000万亩,开展休牧、划区轮牧围栏、草原补播、人工饲草地、牲畜棚圈等建设和鼠虫害治理,治理严重退化草地。

沙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治理和修复荒漠生态系统,采取设置围栏和沙障、栽植灌木、播种牧草、人工施肥和后期管护等措施,逐步恢复林草植被,控制沙化土地扩展,完成治理和成果巩固面积40万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353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布设工程措施,实施300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以坡改梯为主,配套坡面水系工程的措施,实施55个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综合采取固土保水、太阳能提灌、微水滴灌和林草结合等生态修复新技术,以发展特色经济林等为主,开展干旱河谷地区和半干旱地区工程造林试点,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试点30万亩。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遏制湿地退化萎缩趋势,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恢复退化湿地3400公顷,在甘孜州、阿坝州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新建10处湿地公园。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快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实施河流、干旱及干热河谷和矿山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工程,开展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野外保护、人工培育和放归试验。

第二十六章 加强环境保护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协同减排,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整治颗粒物污染,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燃煤锅炉治理,继续实施秸秆禁烧,加大城市烟尘、建筑扬尘等防治力度,逐步降低灰霾污染。继续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实施重点行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强化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稳定运行。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车用汽柴油提标、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等。

第二节 水污染防治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流域共治,不断提高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全面推进涵养区、源头区等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工业园区以及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持续推进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严格控制总磷排放量,保护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区域和良好湖库生态环境。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置力度,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及污泥处置,推广再生水利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进越溪河等重点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严禁地下水超采,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三节 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健全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风险评估和质量等级划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修复试点示范。加大城镇、乡村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实施无害化处置。

第四节 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体系,实施“智慧环保”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评估水平。健全突发性生态环境事件应对与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化工园区、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风险防控,降低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专栏17

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实施重点湖库和良好水体水质监测与保护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工业污染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以及重点流域COD、氨氮、总磷减排工程。实施地下水超采控制工程。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工程。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治理为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清洁利用等,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黄标车淘汰、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烟粉尘整治、颗粒物(PM10和PM2.5)污染治理工程。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泥安全处置、重金属减排工程,工业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耕地土壤区域保护等工程。实施危险废物处置与利用设施建设工程。

辐射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电磁、电离监测应急装备及废物库,实施电磁环境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和高危放射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工程。

宁静示范工程。强化重点行业和区域噪音污染管控,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声环境。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生物防控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工程,开展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立健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体系。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与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流域区域环境风险预警监控、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建设重点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化学品生产和使用调查与防控体系,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工程。推进环保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