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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2016-02-15 08:47:54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沈晨



第四十章 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第一节 大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支出,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区域、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第二节 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分类管理要求的工资制度。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第四十一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推进并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衔接政策措施。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第二节 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推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

第三节 积极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

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福利服务网络。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发展。支持用人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

第四节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进一步落实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完善慈善组织体系和基层慈善服务网络。加强慈善行为监管,完善慈善信息统计和公开制度,建立覆盖全省的慈善信息服务平台。

专栏23

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重点工程

就业促进工程。发展一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30个省级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推进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性职业培训场所、市(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县级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完成300万新市民培训。

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建立部、省、市、县四级失业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省、市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县、乡(镇)、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建立社会化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信息体系。

社会保险覆盖工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社会保障卡工程,实现社会保障卡覆盖6500万人以上,终端服务基本覆盖全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社会福利工程。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建设。建设四川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第四十二章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第一节 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缩小区域、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和特殊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推进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二节 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创业能力,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支持省内外高校与地方合作办学。推动高校建立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高校创新平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强化科研规范管理。

第三节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企业参与制度,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本科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比例。发展特色鲜明的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推进新型学徒制试点,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机制。

第四节 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实施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制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强教育督导,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推进第三方教育评估,加强教育社会监督。构建灵活开放、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专栏24

教育事业重点工程

基础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提升保教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化解县镇中小学校大班额问题。合理布局普通高中校点,加强人口不少于5万人或初中在校生不少于2000人的县普通高中建设,探索建设综合高中。

中职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中职学校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提高“双师型”教师素质,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和示范特色专业建设。全省中职学校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高校“双一流”建设工程、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计划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计划,强化专业内涵建设。

乡村教师队伍支持计划。大力实施省属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和国家“特岗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实施好“四大片区”贫困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

教育信息化工程。持续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三通建设”,继续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两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