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进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第一节 加快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加快民族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筑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继续实施民族地区交通大会战,实现民族地区州府所在地都有高速公路连接,州到县有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地域风情等优势,积极发展特色旅游、文化产业,带动富民增收。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藏区千人支教十年计划等教育扶持项目,积极推行双语教育。推进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扶持康巴卫视和州县广播电视能力建设,提升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制作播出水平。切实提升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继续对大骨节病患者实施救助,开展藏区包虫病、地氟病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加强大小凉山禁毒防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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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发展重点工程
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校舍和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民族地区中职招生5万人左右。
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以卫生机构、人员技术、设备配套为重点,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州、县、乡镇、村四级卫生体系。
民族语言文字传播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康巴卫视高清化改造、藏区州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州县广播电视台译制制作播出能力提升,加快四川民族文字出版基地等建设。
藏区“六大民生工程计划”。统筹实施扶贫解困行动、就业社保促进、教育发展振兴、医疗卫生提升、文化发展繁荣、藏区新居建设六项民生工程,整体提升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以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湿地恢复为重点,对森林、草原、湿地主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与恢复建设。完成人工造林3万公顷、封山育林22万公顷;完成退化草地治理73万公顷、鼠虫害治理400万公顷;完成沙化土地治理27.07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3.25万公顷,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33万公顷。
大小凉山彝区“十项扶贫工程”。强化彝家新寨建设、乡村道路畅通、水利建设、教育扶贫提升、职业技术培训、特色产业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构建、产业发展服务、卫生健康改善和现代文明普及,全面改变大小凉山地区贫困落后面貌。
第二节 积极承接对口支援
主动承接广东省、浙江省对口支援我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协助支援省(市)科学编制实施对口支援藏区规划,协调支援省(市)将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向基层倾斜、向农牧民和贫困人口倾斜,深入实施扶持教育发展、培育优势产业、促进就业创业等重点任务。继续实施省内“7+20”对口支援,突出民生援藏、产业援藏和智力援藏。促进藏区与支援省(市)及内地交往交流交融。
第三节 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抓住国家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机遇,研究制定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用好用活国家给予老区的财政、金融、土地等特殊支持政策。加快老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改善老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充分挖掘老区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优势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优化升级,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老区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拓展老区振兴发展新空间。
第三十五章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第一节 完善扶贫开发保障机制
建立“省负总责、市县乡镇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实施“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资源整合力度,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强化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基本要求。健全投入增长机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整合,加大对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
第二节 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
坚持扶贫先扶志,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主体作用,激发和巩固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必扶智,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让贫困地区孩子接受良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投资收益扶贫、理财收益扶贫等模式,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收。创新社会帮扶机制,拓宽扶贫参与方式,搭建“四川爱心扶贫网”等扶贫信息平台,实施“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公益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脱贫开发建设。
第十一篇 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解放思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四川文化强省建设。
第三十六章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第一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全省共识,构筑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第二节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巴蜀人文精神,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加大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开展“扫黄打非”。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净化网络环境。